風逍逍 发表于 2008-11-14 15:32

原帖由 根祥轩 于 2008-11-14 15:22 发表 http://bbs.3000sc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


qq11  咱们谁把玩 都一个样!本店之中 若有兄喜爱之物,大胆来取!qq17

一来胆子不够,不敢来取。二来审美眼力不够,暂时没有我喜欢的。前两者都是借口,三来最重要的是“脸皮不够”!

如果有蟾蜍那样的护体神功,拿便拿了,你奈我何?!

哈哈哈,与兄弟玩笑。

qq17 qq14

風逍逍 发表于 2008-11-14 15:33

原帖由 林泉高致(桔子) 于 2008-11-14 15:29 发表 http://bbs.3000sc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
哦....qq25

林泉兄,别思考了,这是打劫的最高境界,也曾有一个挚交好友和俺说过类似的话,这个您是知道滴。。。。。

qq14 qq14 qq14

根祥轩 发表于 2008-11-14 15:37

原帖由 風逍逍 于 2008-11-14 07:32 发表 http://bbs.3000sc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

一来胆子不够,不敢来取。二来审美眼力不够,暂时没有我喜欢的。前两者都是借口,三来最重要的是“脸皮不够”!

如果有蟾蜍那样的护体神功,拿便拿了,你奈我何?!

哈哈哈,与兄弟玩笑。

qq17 qq14



qq11  看来我胆子够大!此爱石已被我 倾慕已久的大哥收藏起来了..

林泉高致 发表于 2008-11-14 16:07

原帖由 風逍逍 于 2008-11-14 15:33 发表 http://bbs.3000sc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

林泉兄,别思考了,这是打劫的最高境界,也曾有一个挚交好友和俺说过类似的话,这个您是知道滴。。。。。

qq14 qq14 qq14
我在琢磨,君子不夺人所爱,所有权是不容置疑的.但也可来个两权分离,我申请一个月的使用权,届时定当完璧归赵,且放弃所产生包浆的增值部分qq30

根祥轩 发表于 2008-11-14 16:09

原帖由 奇景谈 于 2008-11-14 07:26 发表 http://bbs.3000sc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切~!看的和什么一样还去取?取的回来吗?


 哈哈~ 有钱就可以来取咯.qq17  

風逍逍 发表于 2008-11-14 17:40

原帖由 林泉高致(桔子) 于 2008-11-14 16:07 发表 http://bbs.3000sc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

我在琢磨,君子不夺人所爱,所有权是不容置疑的.但也可来个两权分离,我申请一个月的使用权,届时定当完璧归赵,且放弃所产生包浆的增值部分qq30

君子所为,暂得一月使用之权,增送蚕丝包浆。

高风亮节!

qq17 qq17 qq17

一真 发表于 2008-11-14 18:30

qq5 qq5 qq5

摩天轮 发表于 2008-11-14 22:41

qq5

醉卧听风雨 发表于 2008-11-14 22:53

qq2 qq2 qq2

老顽童 发表于 2008-11-14 22: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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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看完整版本: 一见钟情的白三角蟾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