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.印章最小到什么程度还能叫印章?也就是说:一个全品相的印章小到什么程度可以接受【还是不包括‘工’】?
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,我先向他们请教所谓‘正章’的来历和规格定制的缘由。不得要领。放弃!转而请教最小容忍尺度。从1寸到.......1.5公分见方.......。
理由呢?
以前个人的人名章有的比这个还小;【观石录】上大章就没几个,古人能接受,我们为何不能容忍?
我比划了一下,1.5公分跟象牙筷子差不多大小了,再小就成牙签了
论来论去得出这么个结论:别跟千版比。人比人能气死人。尽可能大吧,说得过去就行。
嘴上么石灰----白说!
于是就有了下面这个.....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