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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: 石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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▋▌▍将踩楼进行到底 ▍▌▋ 中国寿山石交流平台三岁零五个月啦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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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6-5 21:34 | 显示全部楼层
临到结束,他来了消息,说来接我,今晚,他们annual dinner。

他出现在我们所在building的lobby,好友是比我还要娇小的女生,却已经是四岁小男孩的妈妈,见到他,给我的第一反馈就是,他好高,比她LG高。

我潜意识里承认,我喜欢高大一点的男生,感觉多一点安全感。当然,我也可以成熟并坦诚地告诉JMS,其实,安全感并不完全是外在可以获得的。   哎,我自己都感觉有占了便宜还卖乖的嫌疑。。。

本来是希望我的一号女友和他,有机会坐下来聊聊,不过昨晚,时间有些仓促。他告诉我,他晚上有东西要写。

和好友分别后,他带着我一路走着寻找TAX,昨晚是周一,为什么车子还是那么难打,看来经济危机丝毫没有影响出租车业!

好不容易打到车,回我们的小家,已经是21:30,他叮嘱我赶快洗澡,他帮我继续冰糖炖鸭梨,同时他开工。。。

我喜欢工作努力的男人,他在我爬上床看书的时候,把工作站从客厅搬到了卧室,他说,他喜欢我在他的视线范围里。

我们的生活,就像夫妻生活,琐碎,但很温馨。
发表于 2009-6-5 21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任何事情,似乎都有技巧,而所有的技巧,就是用心,包括爱情。

昨晚和老板又去闵行的客户处理项目的事情,回到我们的住处,已经凌晨一点。

我知道,他今晚也有应酬,谈公司间合作收购事宜。

他让我到家后给他消息,我发了,同时告诉他我好饿,记得回来给我带点吃的。

两点多,他回来了,带了全家超市的大排盒饭(嗯,他很了解我,一喊饿,就要吃大肉!)和我最爱的玉米棒。回来后,他也没有闲着,一直在通电话。

今天早上醒来,他告诉我,等他打着电话,从客厅,辗转到厨房间,然后是阳台,最后结束回到房间,我已经吃完盒饭,并且睡着了
发表于 2009-6-5 21:35 | 显示全部楼层
咳嗽,其实不是一个容易治愈的疾病,总觉得要伤筋动骨,煎熬上十几二十天之后才能渐渐恢复,尤其,像我这种有过慢性支气管炎病史以及咽喉炎并发的人。

ZZ建议我尝试一种叫做“顺尔宁”成人片剂,是默沙东出的,据说像我有过敏体质的人,可能效果比较理想。

昨天在去客户公司的路上,老板建议我尝试“保和堂珠珀猴枣散”,说他女儿百试百爽。

去了药店,没买到顺尔宁,买了猴枣散。原来是儿科用药,犹豫买还是不买,最后还是买了,把自己死马当活马医了。

很多年前,EX在我每次咳嗽的时候,总是雷打不动,用“芒果止咳片”对付我,也总是非常有效。之后,很多年,我都买不到这种药,其实应该说,我把这个药,也藏进我的记忆深处了。

ZZ又来劝我,要带我去看中医,可以在春节期间帮我煎药。吃中药对于我来说,就是一种煎熬,倒不是害怕它的味苦,是因为它的气味。

我一直认为自己的鼻子就像家里狗狗的鼻子一样灵敏,比如尝试新的菜肴,我会用闻的,第一关,得过我的鼻子关,比如我喜欢香香,要淡雅沁人的味道,比如爱情,也要有那种充满暖意的气味。

中药的气味,是让我捏着鼻子吃下去之后回味还会有呕吐的感觉。或许,那是我中学时代迷恋鲁迅文章而中毒至今,到现在,我还是愿意拒绝它。
发表于 2009-6-5 21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学会遗忘,是一种幸福。

遗忘初恋,遗忘伤痛,遗忘过去。

大多数人很难做到没心没肺,所以天真单纯的女生总是比较可爱,所以坚毅寡言的男生看起来也比较可靠。

有故事的女人,总有沧桑,再扮可爱,眼底总有一抹无法掩饰的悲伤和无奈。

有故事的男人,正因为沧桑,更具有魅力,所以让那些有过故事和青春稚嫩的小女生,都趋之若鹜。

我是有故事的女人,偶然也会装可爱扮嫩,也喜欢pink colour,我的故事,也继续发生,和有故事的男人,和JMS一样,追寻幸福的普通女生。

追求幸福的女生,学会遗忘是一门课程。我要勇敢。
发表于 2009-6-5 21:36 | 显示全部楼层
我们一起的第 两个月零七天。

以前一直不喜欢太细心的男人,总觉得有些娘。就好像觉得,话太多的男人,不够成熟一样。

其实,那是不对的。

发现自己年纪越大,越来越在意人和事务的一些本质,我想,这就是人真正成长和成熟的过程吧。

早上在家门口等电梯下去的时候,ZZ说我脸上有东西,很认真地盯着我的脸注视,然后是飞快地吻了一下我的嘴唇。

“甜蜜”这个词可以诠释出来的,大致就是当时我的感受吧。

有时,我知道自己是固执的,比如,我坚持背我的书包上班。他建议我今天见客户,背正式一点的包,我明知正确,只是偷偷去换了包,用行动也不愿意口头去乖乖答应。

他见了,说了一句,职业女性坚持自己,也没错!心里也许在偷笑。
发表于 2009-6-5 21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昨晚在床上彼此抱着自己的本本,他一如既往地看国外的电子书,我一如既往地上大话潜水。。。

突然他很严重地和我说:老婆,我做错事了!

吓了我一跳,什么事啊?

他说,我忘了给你冰糖炖梨了!

汗!太夸张了。我说我不要吃了,太晚了,再说,他不说,我自己也忘了。

结果,他内疚半天。

我晕。
发表于 2009-6-5 21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最近一直吃药,像个药罐子。

女人上了一点年纪,抵抗力自然没年轻时那么好,真不知道再发展下去,自己是否还抗得住?

好在在自己感觉最不济的时候,还有温暖。

所以,幸福,比什么都重要。

我的ZZ,认识他的时候,我自认为是冒险的。一个三十好几的男人,没房没车没存款。三无产品。换成我们再年轻十岁,也许我会义不容辞地只考虑感情,但我也已经不再年轻了,人总是需要现实一点。

选择他的时候,同样身边也有什么都有,也爱我但爱得自私自利的男人。

而我现在看中的,就是他的能力,他的个性,他的平和和宽容。

他会在有国难的时候,尽自己一点微薄之力,做义工,去鲜血,还捐钱捐物。我一直也像他说的,拥有小爱,做不到大彻大悟。

和他在一起,我觉得会让自己变得更为柔软和宽容地面对这个世界。

他和我,都是劫后余生,所以,彼此要珍视的,除了物质,情感更为重要,因为只有这个,才会更加持久。
发表于 2009-6-5 21:37 | 显示全部楼层
刚才逛了一个MM的帖子。逛回来,将我对于爱的诠释如下:

关于爱的诠释,激情之爱,能维持的时间其实并不长久,无论是什么样的爱,到最后如果还能坚守,都是因为化作了亲情。

找一个深爱自己的,但自己又不讨厌的,相信感情可以培养,但同时要确认他的为人品格,对朋友和对家人的态度,这些其实也很重要。渐渐地,你会越来越关注他,因为他的一些优秀品质而折服,并同时爱上他。

年轻的时候,总觉得找一个真爱自己的人,只爱自己就可以了,他可以不是好人,可以对其他人都不好,可以不关注社会,其他都可以不考虑,而实际上这会是未来共同价值观人生观的隐患。

如果是双方都爱得死去活来,毕竟这样的相对少一些。如果自己更爱对方,那么相对付出也会更多。

我是女生,我自私地认为,女生,还是要对自己好一些,不要让自己太辛苦。

女生最好是找到一个可以让自己很欣赏和崇拜的人,这样的情感是会比较长久。
发表于 2009-6-5 21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打了好几个电话,给客户和朋友们拜年,明天,是最后坚持的一天。好在,我们只要坚持半天,就有年午饭,加lucky draw,我自认为从来没有什么偏财运,所以也没多少期盼。

最期盼的,还是放假。可以有放松下来的假期,可以带着ZZ,一起去看父母,还有我的小猪。

我的小猪,其实是一只三年前我从网上领养回来的小串串,今天,隆重介绍一下。

小猪,是它的第n个昵称,因为它真的很胖,整个身子圆鼓鼓的,还有大大的屁股。白色中长毛,大概目前16斤,我抱着要呼哧呼哧了。

有小猪的日子,让我这个天生爱狗的人,变得像个妈妈一样有点罗里罗嗦,无论是开心还是悲伤,狗狗永远是最忠诚的伙伴。

小猪曾经有它几个伙伴,都是猫猫,后来我带着它离开到我的新居,白天一个狗狗在家呼呼,直到晚上我下班回来和它一起。我一直担心它有忧郁症,好在症状没有想像的厉害。只是见到我,真的亲热到极致。

在家里的每一刻,我想,我都要在它的视线范围内。偶尔上个洗手间,关了门,它就会在门口咿咿呀呀地抗议和悲鸣。

上次把它送到我爸妈家,是因为刚搬了家,我自己需要一个适应的过程,希望在我适应了新的环境后,可以再带我的小猪一起入住。

ZZ,是小猪到目前为之唯一喜欢的男性,这点,我由衷地高兴。我也能深刻理解那些有孩子的单亲妈妈,也是多么希望未来的那一位能够认可自己的小孩,请原谅这么比喻,但我的心情真的如此。

越接近放假的日子,越是想念小猪。

ZZ有一天问,如果他和小猪,我选谁?汗,遇到的男人都要问我这个问题,就好像《爱情呼叫转移一》中那位养狗狗的女生遇到的一样。

我难以回答,我希望爱我的人,千万别纠结在这个问题上。狗狗能陪我的时间,最多也就十多年,而爱人,可以是一辈子。我相信也希望ZZ是逗我而问我这个问题。

可以选择不喜欢或者不养,但一旦选择了养育动物,对我来说,任何情况下,都不可能随便丢弃。
发表于 2009-6-5 21:38 | 显示全部楼层
鼠年最后一天上班,心思已经飞向公司以外的任何地方。

相处,是一门艺术,也是一门实习课程。

我们的相处,终于开始出现磨合的意义。

我和他的最大争论点,有几次都集中在我们对于管理的理解。

坦白说,我们都是比较固执的人,我觉得他有些傲气和傲慢,用高薪的方式吸引人才,培养人才,而我有些小农和保守,也习惯目前老板detail的管理方式,过程导向,用时间和实践证明了好人,才给加工资。

虽然争论的意见不同,总会有些许不令人愉快的时候,好在,我们会在几分钟中偃旗息鼓,他会说,老婆,你说的也不是没有道理,也许在职场上我是一路太顺了。我知道,也许他心有不服,但能做到这点,我很欣赏。

说到欣赏,还有崇拜,我告诉他,我之前唯一崇拜的异性,是我的前老板。他说,他至今为止还没有崇拜的人,要能让他崇拜,是一件很困难的事。嗯,在他的这个领域,他自己基本上已经是个技术怪人了,确实很难再找出比他还怪和高深多少的人。

比如今天,他已经放假,还坚持和我一起起床,然后他在家,继续开电脑,看国外的电子书。在我看来,他觉得学习,是他的氧气和水,一日不看书,他会无所适从。

嗯,这也是强迫症的一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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