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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干部撞死母猪的规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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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7-24 12:54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王总去A市出差,花300元在超市给老婆买了件内衣,因无法出具发票,只好让司机写了个便条,他在上面签了字,拿到财务部报帐。说是路上不小心,把老农的母猪撞了。后来,只要王总外出,总要“撞死一头猪”。渐渐地,下面的人都猜出是咋回事了,于是纷纷效仿。
  起初,王总没在意,心想谁出差不想给老婆孩子捎点东西回来呢,总是掏自己的兜,出差还算是风光的事吗。时间一长,就觉得老是这样下去影响不好,就琢磨着想出个解决问题的良策。几天后,他召集了公司级领导开了个专题会议,拟订了一个“某公司关于干部撞死母猪的规定”,内容如下:
  总经理外出一次只准撞死一头母猪;
  副总经理外出两次只准撞死一头母猪;
  科级干部外出五次只准撞死一头母猪;
  一般职工外出一概不准撞死母猪。
发表于 2009-7-24 20:46 | 显示全部楼层
发表于 2009-7-24 22:51 | 显示全部楼层
发表于 2009-7-24 23:16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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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09-7-24 23:59 | 显示全部楼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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